据遵义市播州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查明,今年春节期间,罗某还以同样手段,生产了20件假冒茅台,销售给重庆市人李某。
经查,这批假冒茅台酒的生产、销售者均系罗某。据介绍,罗某在仁怀市坛厂镇拥有一家酒企。为谋取更多非法利益,他对外称自己在茅台集团有关系,可买到货真价实的茅台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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鉴于罗某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,4月23日,检察机关批准警方对其执行逮捕。目前,该案仍在进一步深挖。
今年早些时候,罗某在接到这批茅台酒购货订单后,便买来一系列包装物,在自己的酒厂内进行假酒生产、包装。随后,为防止打假人员反向追踪查到自己头上,他委托湄潭县一家物流公司,用了虚假的人名发货。
今年3月6日,警方获得线索,称有一批假冒茅台酒可能过境遵义市播州区地界。随后,播州区公安局与相关部门联动,在一家物流公司内查获了这批假冒茅台酒——共120瓶、货值1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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